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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工作 推动创新发展 会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2017年,财政部会计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在强化法制建设、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开展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控制建设、推动会计信息化应用、加强人才建设、推动行业发展、深化国际交流、繁荣理论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强化会计法制建设

  (一)启动《会计法》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启动《会计法》修订工作,制定了《会计法修订工作方案》,成立了财政部会计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工作小组,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许宏才同志和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赵鸣骥同志担任副组长。组织召开会计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张少春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在开展系列调研和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会计法》修订的基本思路和重点方向。

  (二)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前期研究工作。为更好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启动《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联系点制度,确定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等7家单位为联系点,协助开展修法基础研究工作。委托天津等5家专员办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赴河北和山西开展了专题调研,为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积累了重要的基础资料。

  (三)做好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清理工作。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配合修改《会计法》。根据修改后的《会计法》,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取消后续工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研究修订《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同时做好与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新《会计法》贯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服务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一)加快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决策部署,适应财政改革最新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制定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全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统一了现行多项单位会计制度,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制定发布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具体准则以及《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组织开展PPP会计等五项课题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奠定基础。为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组织2017年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赵鸣骥同志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二)修订发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在统一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基础上,修订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提高了各险种基金会计核算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比性,在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和规范有效使用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三)核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会计核算办法》。按照《会计法》相关规定,积极指导北京冬奥组委制定相关核算办法,经研究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批准印发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会计核算办法》。

  (四)深入开展政府会计国际交流。认真履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理事职责,先后4次参加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议,并承担了租赁技术项目工作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准则项目积极反馈和发表中方意见和建议,提高了我国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五)积极做好参与财政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报告试点、政府资产报告试点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制定、相关财务制度修订等系列财政改革工作,主动应对各项财政改革工作涉及的会计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会计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三、服务资本市场和“走出去”战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一)做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工作。紧密适应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要求,及时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组织编写相关应用指南等;制定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

  (二)做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工作。会同东北财经大学继续开展上市公司年报监测工作,形成相关分析报告,全面监测2016年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会同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召开了五部委联席会议,沟通准则实施和相关监管中的重大会计问题,协调监管立场;会同有关央企和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两次技术联络会议,就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技术性问题进行研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的任务分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会计处理问题研究并形成报告。

  (三)做好农村会计制度修订完善准备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以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两项与农村相关的会计制度主动开展调研,服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需要;从农村会计制度的角度,配合农业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部内农业司和条法司等单位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工作,并认真办理涉及农村会计制度的国务院督办事项等。

  (四)积极做好化解产能有关会计工作。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化解过剩产能,积极参与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监管部门和部内资产管理司等相关司局牵头开展的改革工作,研究企业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相关财务和会计处理问题,并对补短板、去产能、退休人员社会化等有关文件积极反馈意见。

  (五)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工作。认真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日常联络工作,向各咨询委员发送了《致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各委员的函》,明确工作任务,并按各委员意愿进行了准则项目分组。及时汇总各委员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提供给司内相关准则项目组参考。2017年,共收到咨询委员提交的研究报告和反馈意见共计236份。及时向各咨询委员发送准则委定期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动态等。

  四、加强单位风险防控能力,深入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一)组织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发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系统软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全国108家中央部门和35家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近48万份内部控制报告进行系统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二)布置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在深入总结2016年度内控报告格式和编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组织举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培训班,布置开展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内部控制规范和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课题研究工作。

  (三)制定发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制定印发了《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引导和推动非上市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人民日报》(712日)第二版专门予以报道。

  (四)监测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情况。联合证监会会计部、上市部及山东财经大学,对2900余家上市公司2016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情况进行监测,发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6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同时,密切关注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组织召开由来自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和咨询专家参加的座谈会,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防控金融风险。

  五、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一)印发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在制定发布《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的基础上,对管理会计各项工具方法进行系统梳理,正式印发了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企业管理会计报告、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同时,在充分借鉴管理会计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做好管理会计课题招标和课题管理工作。密切跟踪2016年两批共13项管理会计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组织做好中期检查、课题评审等工作,同时组织完成2017年“管理会计的内涵及边界研究”等15项管理会计课题政府购买服务和课题管理工作。

  (三)推进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广泛征集管理会计案例,组织召开案例交流培训会,明确了管理会计案例目的和案例写作规范,提升了案例质量。组织管理会计专家对案例进行两轮评议,从660余个案例中筛选出78个作为首批入库案例。同时,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制定管理会计案例库长期合作研究规划,完成了5个管理会计案例的撰写工作。

  (四)制定电网行业成本核算制度。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满足国家输配电定价核定和监审需要,在广泛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电网经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制度——电网经营行业》,进一步规范电网经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

  六、践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广泛推进会计信息化应用

  (一)研究制定会计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为贯彻落实《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扎实推进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降低企业会计信息化和审计工作信息化成本,研究制定了企业会计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以支持不同软件的不同数据格式。目前,该项标准已经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下一步力争作为国家标准发布。

  (二)推进XBRL企业内部应用标准的研究工作。为推进实现企业底层业务数据标准化、推动深度业财融合、提升企业管理会计水平,启动了XBRL企业内部应用标准的研究工作。借鉴XBRL企业内部应用部省共建课题研究成果,提出了利用XBRL实现企业内部数据标准化的技术规范、标准架构、数据接口、应用前景等方面的技术路线和研究思路。

  (三)持续推进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和XBRL在企业对外报告中的应用。为推动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联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2017年度《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实施工作通知》,促进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实施工作的实施范围持续扩大,实施深度持续加深。

  七、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研究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转型升级。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研究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取消后会计人员监管职能转型问题,研究制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二)稳步推进会计职称制度改革。研究起草《关于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统筹谋划会计职称制度改革。研究修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各项考务组织管理工作,明确报名地点、高中毕业学历等,全面推行初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和高级会计资格纸笔考试。截至2017年底,全国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442.8万万人,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179.62万人,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14.46万人。

  (三)进一步推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会计领军人才系列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累计选拔培养4个批次41个班级1658名学员,毕业21个班级716名学员。启动第四期特殊支持计划学员选拔工作,隆重举行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活动和联合集中培训,共有特殊支持计划一期7名学员准予毕业,企业类六期、行政事业类三期、注册会计师类金融审计方向一期115名学员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组织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第五批选拔工作,完成首批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结项考核工作。中国会计学会全年共培训各类会计业务骨干1300余人。

  (四)组织做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工作。印发《关于上报2018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18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会同3家国家会计学院,做好2017年度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日常培训管理工作,累计培训8000人次。

  (五)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组织召开第九届MPAcc教育发展论坛,为广大教师提供了MPAcc案例研发与案例教学高层次交流平台。组织第四届MPAcc学生案例大赛,评选优秀案例和学位论文。举办多次师资研讨活动,加强师资建设,为提高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六)加快建立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适应我国会计国际化和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需要,制定了《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拟通过10余年时间的努力,着力打造一支国际视野开阔、实务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突出、外语应用娴熟的百人规模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队伍,满足我国向国际会计组织推送会计人才的需要,并推动国际化会计人才培养工作。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会计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一)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扩大开放要求,修订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市场准入,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激发注册会计师行业活力。配合第89号令的贯彻实施,研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办法和非注册会计师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办法。

  (二)“点面结合”强化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监管。举办全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暨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培训班,着力指导和培训地方财政部门强化日常监管,提示会计师事务所关注执业风险;部长助理赵鸣骥同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分析行业形势任务,部署新时期监管要求。探索以合伙人为抓手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和新任合伙人约谈工作。完成了对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完善系统功能,强化过程和动态监管。

  (三)加强证券服务市场审计监管。联合证监会发布公告通知,依法责令瑞华和立信暂停承接证券业务,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既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市场审计业务起到了警示作用,又切实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四)有序推进“四大”本土化转制后续工作。组织开展“四大”本土化转制工作实地调研,部长助理赵鸣骥同志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继续做好“四大”新设分所和新增合伙人相关备案工作,研究“四大”本土化转制过渡期结束后的有关衔接政策。

  (五)积极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格局”的决策部署,结合对外开放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就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开展课题研究,提出会计行业开放思路与策略。参与会计服务涉外磋商谈判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继续做好CEPA框架下内地与港澳会计合作,配合商务部等部门展政府采购协定(GPA)、中美投资协定等自贸协定磋商谈判以及WTO框架下对欧盟、巴西贸易政策审议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境外机构在华发债以及反洗钱等相关工作,研究其中涉及会计审计服务相关的政策安排。

  (六)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备案、证券资格事务所日常变更备案等行政管理工作,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备案172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3953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467家(不含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108053人,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

  (七)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代理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组织做好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全年共组织换发新证12715家,新审批代理记账机构7823家,完成年度备案20447家,全国代理记账机构数达到28270家。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管理,组织开展部分地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完善“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的统计分析模块功能,指导和帮助地方会计管理机构和代理记账机构办理日常业务、开展数据查询分析。

  九、坚持对外开放,广泛开展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积极参与国际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治理。继续密切关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治理结构改革;继续做好我国参与国际企业会计准则咨询论坛的技术研究;做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方理事人选参选的沟通协调工作,并顺利成功当选;组织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捐款工作,切实履行我国对基金会捐款义务;认真履行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委员职责,积极参与综合报告有关国际标准制定。

  (二)全面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密切跟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披露、概念框架、报表列报、费率管制、公允价值计量等多个项目,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维护我国利益;积极安排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理事与国内会计学术界、实务界的面对面技术交流,就最新发布的国际收入准则进行介绍和交流;深化中美、中法会计交流合作,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举行年度工作会议,与法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举行年度会议并发布联合声明,交换意见、协调立场。

  (三)稳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等效。推动金砖国家会计国际趋同,为金砖国家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提供制度保障,相关会计成果写入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厦门宣言》;参加第七次中俄财长对话和第七次中巴财金分委会会议,就有关会计议题进行磋商;做好与香港持续等效后续相关工作,维护会计准则持续等效成果。

  (四)稳步推进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参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会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计准则咨询论坛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会议等机制性国际交流活动。做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成功举办2次全体会议,提升了新兴经济体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成功举办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做好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以下简称亚大会计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在我国杭州成功举办亚大会计组织全体会议,担任亚大会计组织第六任主席,不断提升中国会计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十、推动社会主义会计理论繁荣,加强会计理论研究和学会内部管理

  (一)积极推进学会智库建设。围绕“金砖国家会计趋同、等效与监管”、《会计法》修订、“一带一路”相关会计问题、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稿等主题进行专题研究,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改革重点问题,全年召开学术研讨会19,通过会议纪要或会计综述形式将会议成果向有关方面提供,学术活动的成效显著提高.联合主办“会计基础设施助推‘一带一路’战略高层研讨会”和“第二届一带一路财经发展论坛”。

  (二)积极探索品牌性社会组织建设。发布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和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排行榜。认真组织全国会计科研课题(2015)结项工作。认真组织杨纪琬教授百年诞辰纪念活动和第八届杨纪琬会计学奖评选工作。不断推动会计学术国际交流。改进刊物编审工作,推出原创研究成果。2017年,《会计研究》《中国会计研究》(CJAS)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开展重点选题,着力发挥期刊理论先导作用。

  (三)组织召开学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成功召开了学会八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和八届三次理事会,朱光耀会长出席八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十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优化班子内部的工作分工以及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广泛开展干部间谈心谈话,按要求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了集中学习研讨制度、联系点制度、专题研究制度,完善了技术小组制度,有力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领导带头,组织司中心组、各支部、各党小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迅速开展自学,扎扎实实学习原文,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赵鸣骥同志参加会计司集体学习,交流学习体会,并对如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明确要求。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党建日常工作。

  2018年,会计管理工作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财政部党组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坚持党建、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深入实施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持续推进会计监管和会计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会计在财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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